德语学习中

《The Children Act(儿童法案)》 伊恩·麦克尤恩

  我是在b站上看到有up主安利这本书,中文电子版没找到,就看了英文。


  故事大致是这样的(含剧透):女主角Fiona是一个年近六旬的法官,专门负责审理家庭纠纷案,为人沉稳干练,爱好古典音乐。丈夫Jack是受人尊敬的学者,两人一直很恩爱,没有孩子。但最近的一桩案子让Fiona的心理受到了重大影响:一对连体婴,医生建议做分离手术,但这样一来其中一个身体较弱的孩子就会死掉,如果不做手术,两个孩子都活不过一个月。Fiona给出了执行分离手术的判决,但始终都无法从案件中走出来,疏远了与丈夫之间的关系(大概半年多没有x生活)。


  故事开始于Fiona与Jack的一场争吵。Jack很坦诚地表明他对另一个28岁的女同事产生了性/趣,想要和她发生肉/体关系。Fiona当然不同意,于是Jack收拾行李离开了。


  第二天,Fiona振作精神去工作,面临的是另一桩令人两难的案件。差三个月年满18岁的男孩Adam身患白血病急需输血,但他以及他父母的宗教信仰是禁止输血的,他从小在信仰环境中长大,自然也反对输血。但如果不输血,他会在失明以及器官衰竭等种种极度痛苦中死去。


  Fiona去医院探望Adam,发现他非常聪明,会写诗,正在学习小提琴,富有艺术天分,显然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。在法庭上,她认为是父母的信仰侵犯了Adam的生存权,并且由于Adam未成年,最后决定由医院强制输血。


  Jack回到了家,解释自己后悔了,但Fiona并没有原谅他,两人持续冷战。Fiona开始收到Adam寄给她的匿名信,起先是对Fiona的判决感到愤怒,后来又陷入困惑: 父母看上去对这个判决很开心,难道他们爱他胜过爱神吗?既然如此,当初又为什么把他推向死亡?


  Adam持续给Fiona写信,有时也会为她作诗。Fiona感觉两人的关系有些微妙,但始终不肯接受自己的内心。直到有一天,Adam在Fiona出差时偷偷跟着她(淋了一天的雨)到了另一座城市,Fiona(明知故问地)问他为什么总是跟着自己,Adam解释说自己想和她生活在一起,因为他已经无法和父母相处。Fiona拒绝了他,并且为他安排回城的车。


临走前,Fiona本想吻一吻Adam的脸,结果“不小心”(这个动作本身确实是意外)吻了他的嘴,但她却没有立刻收回自己的动作,而是让这个意外之吻停留了两秒。


  生活继续,Fiona和Jack的关系也开始慢慢缓和,她又收到了Adam写给她的一首长诗,但诗的结尾却没有写完。Fiona回了一封很官方的信,诗放到抽屉里没有再看过。又过了几个月,Fiona和Jack彻底和好。在单位内部的音乐会上,Fiona偶然得知Adam在几周前疾病复发,但他以成年人的身份拒绝了输血,几天后过世了。Fiona支撑着演奏完,跑回了家,翻出那首诗,才发现信中涂抹掉的痕迹暗示Adam的自杀倾向。




以下是个人想法:


  Adam这种类型的少年大概没人会不喜欢吧?设定就很苏,纯洁、卑微、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观,在读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了结局,但我还是哭惨了。Fiona也没有什么错,她只是个法官,她不是Adam的母亲,更不可能成为他的恋人。这就是个悲剧,难以把罪归结到谁的头上。唯一让我感到不舒服的地方大概就是Adam这个角色似乎就是为了死而死,可以理解信仰崩塌,亲人背叛的痛苦。但导致他自杀的导火索恐怕还是Fiona。她的过失在于逃避,不肯承认她确实对Adam有多余的感情,摆出一副家长模样,甚至连结尾都在说:“他只是个孩子!”正常人会爱上一个“孩子”吗?嗯?!然而现实里就有很多这种双重标准的人,真的很无语。Adam这因“世俗的律法”换来的几个月收获了什么呢?所谓的那些“大人们”的冷漠,以及隐藏在道德与宗教面具之下的自欺欺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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